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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产继承争议与诉讼:常见问题

 对是否存在遗嘱,以及遗嘱是否有效,存在争议,怎么解决?

主张遗嘱有效的一方,可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而对遗嘱提出争议的一方,可向法庭提交知会备忘录,反对发出遗嘱认证书。最终,任何一方可向法庭提起遗嘱认证诉讼,由法庭通过诉讼程序,决定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

什么是知会备忘?它有什么作用?

知会备忘录是向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存档的一份文件,以告知法庭有关死者的遗产承办存在争议。一旦有关死者的知会备忘录被存档法庭,法庭将不会给任何申请人发出遗产管理书,直到存档知会备忘录的人撤回该存档的文件,或者法庭就此作出任何命令。更多有关知会备忘录的内容,详见文章《香港遗产争议程序之知会备忘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谁有权申请遗产承办书?

在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有权申请遗产承办书而成为遗产管理人的先后顺序,参见文章《无遗嘱继承之申请遗产承办书的优先权顺序》的详细讲解。

处于相同顺位的人(例如同是死者的子女),都想做遗产承办人,怎么解决?

处于相同顺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例如同是死者的子女),都想做遗产管理人。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人可以向法庭申请,由法庭决定有其中最适合的任何一人(或几人共同)做遗产管理人,或者由法庭决定由独立第三方担任遗产管理人。 详情请参见文章《香港遗产继承:多人各自申请遗产承办书怎么办?》。

具有优先权申请遗产承办书的人未能及时申请遗产承办书,在后顺序的人怎么办?

具有在先的优先权的人,如果迟迟没有向法庭申请遗产承办书,那麽,优先权在后的人,可以向具有在先优先权的人,向法庭提交和向具有在先优先权的人送达一份传唤书(Citation),要求具有在先优先权的人或者申请和领取遗产承办书,或者放弃申请遗产承办书的权利。如果具有在先优先权的人士,在收到传唤书后,不做出回应或者虽然做出回应但是没有及时向法庭申请遗产承办书,则具有在后优先权的人可以向法庭做出申请,清除具有在先优先权人的优先权,而将遗产承办书授予给自己(具有在后优先权的人)。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死者过世后,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如果有关死者在香港的遗产法庭已经颁发遗产承办书,则债权人可以起诉死者的遗产承办人(他是死者遗产的代表人),由死者的遗产承办人从死者的遗产中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如果有关死者在香港的遗产法庭还没有颁发遗产承办书,则债权人可以先以死者的遗产作出被告提起诉讼,并将诉讼文书送达给政府的法定律师(Official Solicitor),以避免诉讼时效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庭指定适当的人(例如有权继承死者遗产的人当中的某一人)作为死者遗产的代表来应诉,以完成民事诉讼程序和从死者的遗产中获得偿还。

死者生前作为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死者过世后,怎么办?

应该在取得死者的遗产承办书之后,由遗产承办人代表死者的遗产提起民事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讨还款。 在例外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取得遗产承办书之前,由适当的人代表遗产起诉,然后该人需要儘快向法庭申请取得遗产承办书(或者取得法庭的认可代表遗产进行诉讼)。

遗产承办人不向继承人(受益人)公佈遗产的详情及帐目,继承人(受益人)怎么办?

继承人(受益人)可以向法庭作出申请,要求法庭命令遗产承办人向各继承人(受益人)提供遗产的清单、账目和遗产管理的情况等信息。

遗产承办人不将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受益人),继承人(受益人)怎么办?

继承人(受益人)可以向法庭作出申请,要求法庭命令遗产承办人在限定时间内做出特定的遗产管理行为,包括将遗产分给个继承人(受益人)。

有争议的遗产继承以及遗产继承诉讼,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通常情况下,香港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包括遗产诉讼)是按照工作时间按时计费收费,费率根据各律师的资历不同而不同。在诉讼的过程中,如需要聘用大律师协助,客户还需要支付大律师的收费。

有关香港继承和遗产承办事务,欢迎咨询本所处理香港遗产承办的律师。有关香港遗嘱与遗产继承,请閲读香港遗嘱与遗产继承专页:有关有争议的香港遗产继承及诉讼,请参见香港遗产继承争议及继承诉讼专页的内容。有关无争议的香港遗产承办,请参见香港遗产承办申请专页的内容哦。有关订立遗嘱的事务,请参见订立香港遗嘱专页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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