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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5, 2014
香港仲裁律師:為什麼選擇仲裁作為爭議解決的方式 選擇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方式的優點 仲裁的中立性 如果交易的一方是中國內地商家,雙方約定中中國法院訴訟當然是中方優先的選擇。但交易的外國一方因為不熟悉中國的法律制度,往往不喜歡。仲裁比訴訟能夠更好的滿足交易雙方選擇一個中立地點解決爭議的願望。 仲裁的專業性 仲裁更適合於解決涉及專業問題的案件。在仲裁中,選擇在相關行業或專業領域有一定背景,既懂技術有了解實際商業背景的仲裁員,相比訴訟,能更快、更有效的解決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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