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律師:香港離婚財產分配及赡养费的给付 香港離婚財產分配及赡养费给付,是在大多數香港離婚案件中需要解決的問題,通常稱之為財務糾紛問題。根據香港的普通法下的原則以及香港的成文法,香港離婚時的財務糾紛,法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來做出決定。 一、香港離婚財產分配及赡养费的给付:法律原則 香港家事法庭在處理婚姻財產分配時,會採取公平原則,平衡當事人及婚姻子女的需求。具體而言,在分割婚姻財產時,會採取下列原則:(1)盡可能在離婚後,可以繼續維持婚前的生活水平;(2)子女在父母離婚後,可以繼續維持父母離異前的生活水平。在離婚手續中,財產的分配,如物業、銀行存款、股票、基金,權益等,離婚法庭會考慮雙方的金錢上(如買樓首期、律師費、厘印費和供樓)和非金錢上(如放棄外出工作賺錢,做全職媽咪)的付出,從而做出決定。Read More
香港離婚律師-香港離婚財產分割及贍養費給付 作為香港離婚律師,幾乎在每一件離婚案件中都需要向客戶解釋離婚財產分割及贍養費的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在香港法律背景下,離婚財產分割及贍養費給付其實是指同一法律問題,及離婚時法庭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法依法一方將自己名下的部分資產給付於另一方。與中國內地法律不同,香港並沒有關於婚姻共同財產的法律概念,因而,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名下的財產如房產,從法律上講是該個人的財產(在內地,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即使在一方名下,也屬於兩人共同財產),因而,在離婚時,法庭根據案件的情況,如任何必要,會作出一方向另一方給付部分資產的調整,以實現公平的目標。Read More
香港離婚律師-香港婚前財產約定 作為香港離婚律師,我經常會遇到客戶關於婚前財產約定的咨訊。通常,如果婚前一方的財產數額較多,他會考慮,既然香港(同中國內地不同)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並不明確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姻存續期間所積累的財產,那麼倘若將來在香港離婚,是不是我的婚前財產也會需要分給對方?可否通過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來保障我的婚前財產不分給對方?或者,客戶會問:可否通過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婚後各自所掙的錢歸各自所有,無論婚姻存續期間或離婚都不需要分給對方?Read More